为加强我公司与大专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寻找、发现、培养、储备我公司科研产业发展和管理工作需要的人才,按照武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我公司原则上只接收武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共建院校的实习生,实习生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学历:本科及以上。
(二)专业:我公司所需要的对口专业。
(三)实习生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生证及复印件
3.实习推荐信或学校相关证明
二、实习生派遣程序
(一)我公司用人部门提出需求,由公司人事部门初审通过,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在武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共建院校中挑选安排。
(二)武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共建院校提出派遣实习生要求,由公司人事部门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情况与部门负责人协商,提出是否接收的意见。如需接收,制定接收初步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接收并派遣到各用人部门。
三、实习生的管理及考核
(一)实习生需签订实习协议
(二)用人部门负责实习生的日常管理,按照实习协议和岗位职责要求与实习生签订知识产权协议和保密协议,对实习生实行考核。
(三)实习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在实习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者,立即取消实习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实习期满,我公司将出具实习鉴定材料
(五)实习考核优秀且体检合格者,我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予以优先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特别优秀者免试用期。
四、实习生岗位安排及待遇
(一)根据实习生在我公司各项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将实行岗位分为学习型岗位和考核型岗位。学习型岗位即实习以学习了解为主,参加少量辅助性工作,没有硬性任务和考核目标的实习岗位。考核型岗位即实习生能实质性参与我公司科研生产及管理工作,承担一定的科研产业或管理任务并具有考核目标的实习岗位。
(二)我公司对实习生按照实习岗位按月给予实习补贴。
学习型岗位补贴:本科生:300
硕士生:500
考核型岗位补贴:本科生:500+绩效
硕士生:800+绩效
博士生:面议
(三)如因工作需要派往外地出差,根据地域、任务量、工作强度等因素,按天给予外勤补助。
(四)根据工作需要,为实习生办理相应的意外商业保险。
五、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武汉市工科院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