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武汉市工科院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科院孵化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办公场地是指按照工科院孵化器《大学生创业项目管理规定》免费提供给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办公场地。为了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保证办公场地的使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办公场地日常使用规范
第二条 办公场地内免费提供网线、办公桌椅、电脑、空调等设施,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等设施。
第三条 使用办公场地的个人要遵守工科院孵化器的各项管理规定,登记进入。
第四条 办公场地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需要晚上加班或者周末加班的需提前在孵化器行政部登记,且不得在办公室留宿。
第五条 办公室内及办公桌上应保持清洁、整齐,各类文件应有序摆放,日杂用品应有序堆放。
第六条 办公场地使用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闹、嬉戏打闹。
第三章 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第七条 安全管理
1、办公室门、办公桌与柜门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使用。严禁将钥匙交给不相关人员使用。
2、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和烹饪用具。在办公室内使用电取暖等设备,应注意安全,防止煤气中毒、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3、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过夜,如个人物品或公用物品丢失,应及时向孵化器公司报告。
4、人员离室时,应将柜门、抽屉锁上,关好门、窗,关闭所有电器电源。
第八条 卫生管理
1、使用人应定期打扫,保持办公区域的干净、整齐。
2、禁止在公共区域随便倒水,乱扔杂物、烟头,随地吐痰。
3、为保证卫生间无异味,保持地面干净,便池,洗手池使用后请冲洗干净。
第九条 节约用水、用电。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由工科院孵化器制定,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武汉市工科院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