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工科院2024年度工程系列电子信息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考核申报工作,根据《湖北省工程系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市工科院及院属公司电子信息专业(包括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控制、电子技术与工程)技 术岗位上从事规划研究、分析设计、应用开发、生产制造、技术管理、工程实施、维护服务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初级职 称的评审。
初级职务名称为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资格,不再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直接认可其具备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4.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5.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6.申报人员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保持一致;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符、相近。
三、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合格可 认定;
2.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4.理工类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四 、能力业绩要求
能积极参与电子信息工程项目的科研、设计、施工、技术管理等工作,能根据岗位要求和技术规范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正确地记载、整理技术资料,撰写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技术工 作总结和调研报告。
五、考核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供基础材料,并由所在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推荐。个人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 (A4纸正反打印、填写、单独装订,自制表格一律无效);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A4 幅面,下同);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业绩材料复印件。
2.用人单位推荐审核
严格用人单位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学历、资历和能力业 绩等申报条件的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对申报人员工作期间(含见习期)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和拟聘任意见,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审核人员签字盖章后按要求逐级 推荐申报报院组织人事处。用人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社保缴费明细(单位提供);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申报人在任职期内的年度表现等次情况证明);
(3)单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
3.集中评审和审核批复
院组织人事处对用人单位考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复审考察,对于个人申报材料对照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盖章。将申报人员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报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院务会审议通过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考核认定职称的起算时间从考核认定部 门的批复文件认定之日起计算。
六 、受理时间、地点
集中审核受理院属各部门、公司人员考核认定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至9月25日。
七、其它
1.本条件中的学历资历条件中的“理工类”是按照国家教育部门设置的学科分类为依据。脱产参加学历教育时间,不计入任职时间。职后取得的理工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视同达到规定学历。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2.本条件中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均按满实足年限计算,以当年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计算时间。
3.本条件中所述业绩成果、论文与论(译)著,均应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4.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经过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组织人事处审核、学术委员会评审、党委会审议、结果公示、发文确认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认。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经查实在申报评审期间有下列问题的,可依纪依规撤销其任职资格:
(一)工作严重失职,在重大责任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材料、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三)经单位学术委员会或评委会认定为学术造假的,一票否决。
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附件2.《单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武汉市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3日
来源:工科院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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